池州连续宣判多起涉黑恶案件

今年4月份以前提起公诉案件全部一审审结

发布日期:2020-07-28 15:25 作者:安全科 来源:安徽长安网 阅读: 字体【  

安徽长安网讯 安徽省池州市近来在涉黑恶案件的审判上持续发力,多起涉黑恶案件接踵宣判,推动“案件清结”工作持续向好。截至目前,池州市共打掉黑恶组织和团伙25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52亿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7件243人;审判机关一审审结25件220人,二审审结15件133人。

7月21日,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对蒋玉芬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此案是青阳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以蒋玉芬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池州城区对民营企业或个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对不能按时归还高额本息的欠款人实施暴力索债致使多名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无家可归、夫妻离异、店铺倒闭,部分借款人及其家属因对该组织心存恐惧,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虚假诉讼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等11项罪名。青阳县法院一审判处蒋玉芬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黑社会组织成员王苏涛、胡明、鲍君涛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7月22日,青阳县法院对施发青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施发青利用村支书身份和其强势、霸道作风,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团伙在酉华镇乐元村境内对矿石运输、柴油销售等行业进行垄断经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寻衅滋事,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实施强迫交易、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影响恶劣。施发青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6万元;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一下有期徒刑。

此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陈满青、陈跃武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陈满青、陈跃武两兄弟早期在石台县大演乡通过非法的木材运输业务,积累了一定财富,期间多次聚众械斗,在当地颇有“名气”。后来二人进入石台县城从事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建材加工运输等,吴子骏、李军、查旭东与陈满青、陈跃武兄弟为各自的利益需求逐渐靠拢,初步形成以被告人陈满青、陈跃武为首,被告人吴子骏、李军、查旭东为骨干成员,部分社会闲散人员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贵池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1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满青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跃武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该案的多名被告人并处罚金,数额合计2544.1万元。

据池州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因疫情防控影响,该市一些办案单位主动应对措施不够,办案创新举措不多,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取证都受到一些客观限制,一些案件办理进度放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全市办案工作按下了“快进键”,“六清”工作明显加快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逃犯清零,目前目标逃犯存量保持为零;“线索清仓”方面,12337平台下发17条线索、省扫黑办交办池州市兜底核查的12条线索已全部核查报结;“案件清结”方面,去年12月以前立案侦查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今年3月份以前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今年 4月份以前提起公诉的案件7月23日前全部一审审结。

此外,池州市在“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工作推进上也得到有力推进。(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