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刘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执行到位7.5亿元

发布日期:2021-02-15 10:50 作者:安徽长安网 来源: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卫生管理科 阅读: 字体【  

安徽长安网讯 1月3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蚌埠“刘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执行到位7.5亿元在报告中提及。

“刘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34名被告人中有10名被告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4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328万元至15万元不等,责令被告单位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佑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退出赃款;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作为此案的一审法院,承担执行财产刑的任务。2020年3月5日该案执行立案后,蚌山区法院集中攻坚,加大黑财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确保“黑财清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经过不懈努力,截至目前,蚌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共查封处置“刘氏兄弟”房产142套、小型轿车117台、工程机械车53台,及价值2073万余元船舶类资产;查封扣划95个银行账户8391万元;处置现金、债权24149万元;拍卖2件股权782.91万余元。共执行到位资金7.5亿元。 (王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