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特公布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滁州市凤凰路371号教育体育局办公楼501室 ,联系电话:0550-3045010 ,传真:0550-30241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主动公开教育体育信息,以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及时公开百姓关注的焦点,解读群众关心的热点。按时完成年度“三公”经费信息和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发布任务,及时发布我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及我局负责监管的直属学校招投标信息,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举办教育体育领域新闻发布会2场。2019年我局被市政府表彰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条,均不属公开范围,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的后台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和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关,凡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均需通过政务公开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要求,不断增强便民信息服务功能,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利用市级媒体、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信息发布渠道,严格按照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局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相关工作汇报,部署安排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局向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皖教秘〔2020〕400号)文,并指导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条(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重点领域教育信息129条,占38.5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招标采购、专项规划、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民生工程等)共206条,占61.5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通过滁州政府信息公开网、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局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大政策的解读力度,202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1次、发布政策解读11条,权威解读教育体育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坚持该应尽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办理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2件、网友给市委书记留言2件、“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569件、部门领导信箱298件、咨询电话接听数千余次、处理信访件92件。
(六)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 |
0 |
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5 |
5065871.9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
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2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均不属于予以公开范围信息。
(三)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目录二级子目录未设置,需根据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特别是政策解读类的一些内容,需注重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较广,信息内容几乎包含大部分业务工作。将按照公开目录设置事项,分解到具体科室科室承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积极回应关切。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教育重要事项,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财务和教育收费、学区划分、“全面改薄”和教育督导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发布。对社会公众向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投诉等,认真及时、有针对性、有效的予以回应答复,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三要公开形式多样,及时准确规范。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全方位阐释政策文件,让人民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利用滁州市教育体育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最新教育体育政策和动态,提高教育体育工作的关注度,服务广大网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