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50 来源: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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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滁州市凤凰路371号教育体育局办公楼501室 ,联系电话:0550-3045010 ,传真:0550-30241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暖民心教育体育工作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公开招生入学、考试升学、省十五运、重要文件及政策解读相关信息。

    2022年发布上级本级政策解读信息16条,举办教育体育领域新闻发布会2场。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围绕义务教育领域和重点民生领域中教育工作等发布公开信息312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2条,部门信箱回复1034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条,因属部分公开范围,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三级审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与保障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按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深度整合优化,细化信息目录,优化网站栏目,让群众及时知晓、明白办。

    (五)监督保障

    针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测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发现到位,完善信息发布内容。推进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年度综合考核体系范畴,不定期查看各地网站,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信息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内容不够完善,特别是公共权力运行、监督保障等子栏目信息还需不断完善。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教育重点领域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及时解读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不定期对部分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开展网上或实地检查,提高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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