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5 09:25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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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滁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了工作制度,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有经费保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工作整体计划,摆上重要位置。同时,广泛开展了《条例》和市政府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条例》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印发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手中,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列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310条。其中,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类5条,部门动态类86条,人事信息类16条,政策法规类9条,规范性文件类52条,业务公开类53条,规划计划类17条,财政预决算类1条,公告类21条,其他类50条。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发布任务。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原则和范围,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收费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业务流程等机关建设和权力运行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经费使用、干部任免、法规文件等需要社会了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尽可能将文件原原本本地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还通过滁州教育网、滁州教育频道、报纸、电台、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申请处理、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2009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不平衡,财务和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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