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特公布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公开办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全面完成了承担的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上传发布任务,并通过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解读群众关心的招生考试、入学等相关政策。按时完成年度“三公”经费信息和部门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发布任务,及时发布我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及我局负责监管的直属学校招投标信息,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举办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2场。2018年我局被市政府表彰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4条,均不属公开范围,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经费使用、干部人事任免等需要社会了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2019年对以市教体局名义出台的2件规范性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经费使用、干部人事任免等需要社会了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安排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印发《滁州市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定期抽查并通报市有关学校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着力推进滁州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条(政府公开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教育信息245条,占50.3%,体育信息49条,占1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信息(机构设置、财政资金、招标采购、专项规划、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等)共193条,占39.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通过滁州政府信息公开网、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局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加大政策的解读力度,201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3次、发布政策解读10条,权威解读教育体育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坚持该应尽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办理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8件、网友给市委书记留言7件、“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467件、西涧论坛17件、部门领导信箱80件、咨询电话接听数千余次、处理信访件30件。
(六)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8 |
989679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
2019年,市教育体育局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5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受理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均不属于予以公开范围信息。
(三)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需要切实加强;二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需要切实改进;三是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教体局及直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切实推进。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强化保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工作基础。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及时解读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