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16:53 作者:薛姗姗 来源:基教科 阅读: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4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寒假开始时间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自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起;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自2024年2月3日(腊月二十四)起;普通高中高三年级自2024年2月6日(腊月二十七)起;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二)春季开学时间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4年2月18日(正月初九)上课;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2024年2月20日(正月十一)上课;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上课;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二、有关工作安排

1.规范实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各地各校要按规定做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

2.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控、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培训机构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学校要科学统筹假期学科书面作业及拓展性、实践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建立完善家校共育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家长要督促孩子规范使用电子产品,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构建和谐家庭环境。

5.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采取“一人一策”措施,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严防辍学新增反弹。

6.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各地要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多种方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7.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聚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准备、后勤保障、校园安全、教材管理等方面,确保春季开学顺利进行。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