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全市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性报告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17:05 作者:凌红 来源:市现代教育中心 阅读: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编制2024全市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性报告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2万元

(四)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五)采购需求:

1.编制2024全市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性报告,报告需符合省、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申报2024年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的补充说明》和《关于编报2024年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

2.编制2024全市教育领域中央投资计划建议方案(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可研性报告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需经省、市发改委审核通过。

3.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不接受快递等方式送达。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非公司法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5.对委托项目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金额。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需密封包装在一起,封面加盖启封章。

五、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有效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时,由询价小组现场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排名;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不可撤回;

3.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滁州市教育体育局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人于 2024年1月12日下午15点(北京时间)前将材料递交到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371号)408室(机关纪委,联系人:刘海艳,联系电话:3031075)。

2.投标人于 2024年1月12日下午15点(北京时间)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参与现场开标。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2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方式:0550-3020855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体育局